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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县土地征收预公告!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5-04-16    作者: 隔油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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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施行法令》《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因 公共利益需求,拟对农人集体土地施行征收,现将有关状况公告 如下:

  规模:拟征收的土地坐落红堡镇蔡湾村,东至工业园区路途,南至上邽大路,西至经四路回旋扭转路口,北至空位。

  根据《甘肃省出资项目信誉存案证》(清发改备〔2024〕114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清水县食用木耳农产品工业加工园建设项目。该项目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则,能够依法施行征收。

  此次土地现状查询作业由项目地点地乡(镇)人民政府担任对征地规模内土地进行现状查询作业。

  1.本公告自2025年2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3日在拟征收土地地点的乡(镇)和村、乡民小组规模内予以粘贴。公告期不少于10个作业日。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规模内抢栽抢建、抢种、抢葬坟墓;违反规则抢栽抢建、抢种、抢葬坟墓的,对抢栽抢建、抢种、抢葬坟墓部分不予补偿。

  4.本次征收土地严厉依照土地勘察定界规模予以征收,因征地导致剩下的无法播种或播种困难的边角地块,在施行过程中按实践要同时予以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