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本年1月1日施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和省政府批复《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区分方案》(苏政复[2013]59号)中规则的在3年内完结高铁沿线地下水禁采作业的要求,9月3日,常州市水利局在市行政中心召开了高速铁路沿线地下水封井禁采作业会议。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区水利局分担局长及水政科长、市水资源服务中心担任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安置了高速铁路沿线地下水封井禁采作业,清晰禁采规模和目标包含已建京沪高铁、宁杭高铁、沪宁城际高铁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许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200米规模内孔隙承压水和岩溶水的地下水挖掘井,要求于9月底前对上述规模内的禁采目标做出详细的查询挂号,在查询挂号的基础上提出高铁沿线地下水禁采的详细施行方案,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安排施行,保证2016年6月前全面完结省政府下达的地下水禁采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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